2020年7月20日,沈某至公安機關報警稱自己購買翡翠被騙了。在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獲歸案、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后,發現沈某之所以會被騙,竟然是因為她要“雇兇殺人”和購買“冰毒”!
沈某對單位領導早有不滿。有一天,沈某從網上看到了有人雇兇殺人的報道,于是便萌生了雇兇殺人的念頭。她在網上搜索了相關信息后,特地新注冊了一個小號,搜索并加入了一個微信群。
進群后,王某便主動來加沈某好友。王某自稱是殺手,人在緬甸,并報價“殘單”2、3萬、“亡單” 10萬,還說自己之前做過好多單,“業務”絕對熟練。同時,自稱自己可以弄到“冰毒”,問沈某需不需要。
之后,王某便以收取定金、殺人報酬以及出售“冰毒”為由,先后收取了沈某15萬元。期間,為了獲得沈某的信任,王某還“認真”地到沈某工作單位踩點、拍照,并表示會尋找最合適的時間,采用氰化鉀吹針等方式殺人,表現得相當專業。
7月20日,王某表示會在下午動手,并表示因為殺人后就要逃了沒法收錢,讓沈某將尾款付清。兩人在沈某單位樓道內進行了交易,王某同時把“冰毒”交給了沈某。然而沈某下班后發現,自己花5萬元買的所謂“冰毒”其實是冰糖,發信息給王某被拉黑,于是發現被騙。
據王某供述,自己因為沒錢了,想著用這種方法去騙錢對方被騙了也不敢報警,于是加了很多微信群并發布接單殺人信息。其實自己連氰化鉀是什么都不知道,“冰毒”也是和沈某見面前倉促去超市買的。
浦東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: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錢款,數額巨大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近日,浦東檢察院對王某提起公訴。沈某則另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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